陜西出臺七項出入境措施吸納外籍人才

2017-09-05 10:21:25 中國警察網

       記者阮仕喜報道:為進一步支持陜西自貿區和西安市全面創新改革示范區建設,經公安部批準,陜西省公安廳近日出臺七項出入境管理措施,明確了措施的實施區域、外籍高層次人才認定標準,明確了陜西自由貿易試驗區辦公室、西安市人民政府為外籍高層次人才申請外國人永久居留身份證的推薦單位,為陜西省吸納外籍人才營造良好的環境。

  七項措施提出:對符合認定標準的外籍高層次人才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經自貿區管委會等單位推薦,可直接申請在華永久居留。

  外籍人員已在當地連續工作滿4年,每年在我國境內實際居留累計不少于6個月,有穩定生活保障和住所,工資性年收入和年繳納個人所得稅達到規定標準,經工作單位推薦,可以申請在華永久居留,并允許配偶和未成年子女隨同申請。

  外籍華人具有博士研究生以上學歷在當地工作,或外籍華人在當地連續工作滿4年、每年在我國境內實際居留累計不少于6個月,可直接申請在華永久居留。

  對來當地探望親屬、洽談商務、開展科教文衛交流活動及處理私人事務的外籍華人,可以簽發5年以內多次入出境有效簽證;對在當地工作、學習、探親以及從事私人事務需長期居留的,可以按規定簽發有效期5年以內的居留許可。

  對具有創新創業意愿的外國留學生,可以憑我國高校畢業證書申請2年至5年有效的私人事務類居留許可(加注“創業”),期間,被有關單位聘雇的,可以按規定辦理工作類居留許可;對經省級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機構備案的企業邀請前來實習的境外高校外國學生,可在入境口岸申請短期私人事務簽證(加注“實習”)入境進行實習活動。

  在當地工作的外國人,如其已連續兩次申請辦理工作類居留許可,且無違法違規問題的,第三次申請工作類居留許可,可以按規定簽發有效期5年以內的工作類居留許可。

  有關企業選聘的外籍技術人才和高級管理人才,辦妥工作許可證明的,可在入境口岸申請工作簽證入境;來不及辦理工作許可證明的,可憑企業出具的邀請函件申請人才簽證入境。

熱點新聞

熱點疫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