護照、簽證、身份證、信用卡、機船車票及文件等是出國(境)旅游的身份證明和憑據,必須隨身攜帶,妥善保管。
1、要把原件放在貼身的內衣口袋中;
2、要在出發前,各復印一份放在手提包中;
3、除出入境接受檢查時使用外,最好交給領隊統一保管;
4、遇到有人檢查證件時,不要輕易應允,而應報告領隊處理。如領隊不在現場,要有禮貌地請對方出示其身份或工作證件,否則應予拒絕。如對方是警察,可在檢查中記下其證件號、胸牌號和 車號,以防萬一;
5、證件一旦遺失或被偷被搶,要立即報告領隊并向警方報案,同時請警方出具書面遺失證明,必要時向所在國申請出境簽證并向我國駐所在國使領館提出補辦申請;
6、要嚴格遵守有關國際公約和出境游目的地國家(地區)的入境法規,不得攜帶違禁藥品,不得參與目的地國家(地區)禁止從事的活動,攜有大量現金或特殊藥品出入境時,要按規定如實申 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