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外交、公務、公務普通護照的中國公民可免簽入境玻利維亞,停留期三個月,不能經商,不能注冊公司。
持公務普通護照和普通護照來玻容易因一些航空公司不了解有關中玻免簽協議,而在登機前受阻。因此,出行前須備好使領館應急電話或向我館領事服務郵箱申請索要中玻免簽協議掃描件。應急電話可從領事服務網(http://cs.mfa.gov.cn/lsbh/)的 “應急電話”欄中查到。
持普通護照人員需辦簽證,申請簽證情況可向玻駐華使館咨詢(玻駐華使館電話86-10-65326657轉812,網站http://www.embolchina.cn/)。我公民確因旅游目的來玻可申辦旅游落地簽,請提前準備好以下材料:1、有效期不少于6 個月的護照原件。2、往返機票(紙質版)。3、有合法家庭住址的玻利維亞人的邀請函,邀請函須在玻移民總局登記并公證,或者提供住宿預訂單(紙質版,英語或西班牙語。圣克魯斯移民局不接受Booking網站的酒店訂單,已將Siesta酒店等列入黑名單)。4、合法的個人經濟能力證明文件(英語)。5、如果將進入黃熱病高危地區,需要有效的預防黃熱病疫苗接種證明。6、近期個人證件照,4X4 厘米,白底。
如中資企業為來玻務工人員申辦商務落地簽,應提前將企業法人資質在玻移民局備案,并提前為簽證申請人員發邀請函(每人一份,最好持原件),邀請函須事先在玻移民局登記備案,另需以每個申請人名義開具的酒店預訂單等。不可為來玻務工人員申辦旅游落地簽。
持普通護照的中國公民獲簽證來玻后,須注意:過境簽證可停留15天;旅游和訪問簽證可停留30天,如需在玻超期停留,須向當地移民局申請延期(最多可延長60天);工作簽證可停留30天、90天和180天(須根據實際需要申請);探親簽證可停留60天。若在玻超期停留,超期部分需日交30玻幣(約4美元)。如未履行罰款手續,將會在機場出境時受阻。中國公民持簽證抵玻后,若在規定期限內離玻,簽證依然有效(過境簽證除外),最長離境時間為停留期的四分之一,例如:停留期為30天的,可離境7天;停留期為60天的,可離境15天;停留期為90天的,可離境22天。停留期為180天的,可離境45天。
抵達玻時,需填寫個人信息(入境表)和隨身物品申報單,上述均一式兩聯,上、下聯分別于入、出境時交給機場邊檢部門。入境表下聯不要丟失,出境時需要。因持不同的簽證,入境時也可能要出示玻方邀請函。
特別提示:當邊檢懷疑旅客入境意圖、停留時間、入境次數等,即使旅客已取得簽證,仍有權拒絕入境并拒絕說明理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