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管部門及關稅體制
肯尼亞稅務總局(KENYA REVENUE AUTHORITY,KRA)下設的海關事務部(CUSTOMS SERVICE DEPARTMENT)是肯尼亞海關事務主管機構。2004年,肯尼亞、坦桑尼亞、烏干達三國共同簽署了《東非共同體關稅同盟協議》,對外實行統一關稅,對內則免稅或執行較低的關稅稅率。
二、海關要求
1994年,肯尼亞取消了外匯管制,攜帶外幣入境無金額限制,超過10,000美元或等值的貨幣必須在出入境前向海關申報。攜帶攝影器材入境的,通關時須進行申報。
肯尼亞高度注重野生動物保護,嚴禁攜帶、買賣和出口犀牛角、象牙、海龜等野生動植物原品或制品。攜帶違禁物品出入境或過境者,一旦被查獲將面臨嚴厲刑罰和巨額罰金。限制進出口物品清單可查詢肯尼亞稅務總局網站(https://www.kra.go.ke/)。
肯尼亞2017年8月28日起全面實施“禁塑令”,在肯境內禁止使用、制造和進口所有用于商業和家庭用途的手提塑料袋和平底塑料袋,違反者將被處以1年至4年的監禁或1.9萬美元至3.8萬美元的罰款。入境肯尼亞請勿攜帶被禁塑料袋,在肯購物、出行及處理日常生活垃圾時也勿使用被禁塑料袋。
三、入境檢疫
前往肯尼亞前,請務必到衛生防疫部門注射黃熱病疫苗,并隨身攜帶《國際預防接種證書》(俗稱“小黃本”)和《國際旅行健康檢查證明書》(“小紅本”),并在“小黃本”上簽字,避免入境時被以“小黃本”未簽字為由罰款。根據肯尼亞《植物保護法》,進口植物、種子、水果(水果罐頭除外),需有肯尼亞植物健康監察局出具的植物衛生證明方可通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