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留入籍

2024-04-22 16:39

一、國籍政策

《安哥拉國籍法》規(guī)定,父母一方具有安哥拉國籍,其子女無論是否在安境內(nèi)出生,具有安國籍;在安境內(nèi)登記的新生兒,不論父母國籍,可推定獲得安國籍。外籍人員可通過親緣關系、收養(yǎng)關系、婚姻關系等方式獲取安國籍。安國民議會或總統(tǒng)可向?qū)Π矅易鞒鲋卮筘暙I或服務的外籍人員授予安國籍。

二、外國人居留

外國公民可在安居住并申請居留許可。根據(jù)《安哥拉共和國外國人管理法》,居留許可是證明當事人在安境內(nèi)具有合法居民身份的唯一證件,分為臨時居留許可和永久居留許可。前者有效期兩年,可多次續(xù)辦等長延期。持有臨時居留證滿10年后,可申請獲得永久居留證,有效期5年,可多次續(xù)辦等長延期。有關居留證件的辦理、延期、補辦,請咨詢安哥拉移民局。

 

責編:小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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