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入境注意事項:
(一)攜帶大額現金和物品入境須申報。乘坐飛機入境時,外國旅客隨身攜帶自用物品總價值不得超過10000歐元;乘坐其他交通工具入境時,總價值不得超過1500歐元;無論乘坐哪種交通工具,入境時攜帶的現金和(或)現金類憑證(旅行支票、期票、銀行支票等)折合價值不得超過10,000美元;超過上述限額須經紅色通道向海關書面申報,否則將按超出數額規模處以行政或刑事處罰;
(二)攜帶瀕危野生動植物及其制成品、無線轉播器材、貴重金屬和寶石、貴重樂器、文物等入境須申報;
(三)展品通關有特殊規定。根據世界通行的海關規定,展覽品明確屬于商業用品,一般應辦理ATA單證冊手續。以自用物品形式攜帶展品入境在俄屬違法行為;
(四)禁止攜帶禁止或限制級物品入俄境。上述物品包括:武器、彈藥、爆炸品、麻醉品、精神類藥物、文物、有毒物質和烈性藥品、放射性物質;
(五)禁止超量攜帶物品入俄境。外國旅客隨身攜帶的自用物品總重量不得超過50公斤;年滿18周歲的外國旅客可攜帶3公升以內的酒精飲料及200支香煙或50支雪茄或250克煙草免稅入境。
特別提醒:
1、不明白的要主動詢問。申報關于旅客出入境通關詳細規定請登錄俄海關官網查詢。如旅客本人對所攜帶物品無法確定是否需要申報,建議主動詢問或經紅色通道向海關申報。
2、不要替他人攜帶物品入出境。勿輕信他人,替他人攜帶不明物品入境。此前曾有赴俄旅客受人所托攜帶物品入境,被查出其中含有毒物品或其他違禁物品,受到俄警方刑事立案調查,甚至面臨入獄服刑判罰。
3、水果、肉奶制品和一些常用藥品限制入俄境。國內公開合法銷售的大部分感冒藥、止咳藥、安眠藥、止痛藥、減肥藥,因其所含部分成分在俄屬精神類藥物和烈性藥品,限制旅客攜帶進出境。
二、出境注意事項:
(一)在俄境內購買50年以內的貴重樂器和藝術品,如油畫、雕塑、圣像、古錢幣、勛章、獎章、郵票等物品出境,必須持有俄文化部門開具的證明;
(二)攜帶超過250克的黑魚籽或超過5公斤的紅魚籽出境,需在俄經濟發展部辦理出口許可證;
(三)攜帶現金貨幣總額超過10000美元出境,須經紅色通道向海關書面申報并補交關稅;
(四)禁止攜帶琥珀、玉石、鉆石等寶石和半寶石原石,金、銀、鉑等貴重金屬原料,虎皮、虎骨、熊皮、熊掌、熊膽、海參、未經加工的樺樹茸等野生動植物及其制品出境;
此外,俄聯邦航空運輸署規定,自2014年1月11日起禁止乘客隨身攜帶液體登機,任何液體及液體狀個人衛生用品均需托運。個別乘客必需藥品只有經機場安全部門檢查鑒定后才可于手提行李中攜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