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留入籍

2024-04-16 10:09

越南法律規定,外國公民入境越南后,須在12小時或24小時(邊遠地區)內向當地公安機關申報居留。如入住酒店,則由酒店代為申報,如在越南當地居民家中居住,應由戶主向當地派出所申報。若在越南停留期間更換居住地點,須向現居地公安機關申報居留。入境時,越南出入境管理部門將按簽證有效期注明停留期限,旅游簽證最長停留期為30天。若長期居留,應按規定辦理與簽證種類相應的居留證件,居留到期的,可由接待單位或個人向外交部或公安部出入境管理機關申請延期居留。

越南《國籍法》規定,越南政府不承認雙重國籍,如他國公民加入越南國籍必須退出原國籍,越南公民加入其他國籍即喪失越南國籍。

特別提醒:中國公民入境越南時(陸路、空港口岸),如已在國內辦妥赴越簽證,在口岸無需額外繳納任何費用;如申請電子簽證,請提前打印出紙質版電子簽證憑證,避免因準備不足影響入境。如需辦理落地簽證,則需按規定并根據所申請簽證的種類繳納相應費用。

赴越旅游中國公民請勿自行前往民宅居住(居住在越南籍配偶家中除外),請勿到當地工廠參觀或進行其他非旅游活動,持團體旅游簽證赴越旅游需跟團活動。如改變行程或有相關需求,應提前向當地公安機關申報。根據《越南外國人出入境、過境及居住法》及第144/2021/ND-CP法令規定,如未按規定申報居留將被處以50萬到1500萬越南盾罰款,在越從事與入境目的不符的活動將被處以1500萬到2000萬越南盾罰款,情節嚴重的,將被拘留或驅逐出境。

 

責編:小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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