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越南海關相關規定,入出境時可隨身攜帶現金不超過1500萬越南盾,美元或等值外幣不超過5000美元,超出部分須申報并提供合法來源證明。國內團組、中資公司、公民個人來越時,如超出限額須填寫入出境申報單并妥善保管,以便出境時備查。國內團組的團費如超出上述數額應分散保管,以免被罰沒。
越南海關禁止入境者攜帶易燃、易爆、易腐蝕、劇毒、放射性、有異味物品、各類食品、各種黃色書刊、影碟、未經檢疫的動植物及武器等入境。出境時只能帶1瓶酒、2條香煙。入、出境時,請勿為陌生人攜帶物品。
責編:小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