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海關要求
旅客攜帶以下物品無須申報,可使用機場海關綠色通道(NOTHING TO DECLARE)通關:合理數量的個人物品且總價不超過2萬泰銖(不含限制或嚴禁攜帶物品),200支香煙(一條煙)或250克煙草(或雪茄),或香煙、雪茄等總計最多不超過250克;最多不超過1公升甜酒或烈酒。團體旅客應每人單獨購買免稅煙酒并各自單獨攜帶,不要將多人煙酒放在一人行李內,也不要一出海關就交由一人保管攜帶。泰國法律規定,此種行為屬違法,視為一人攜帶超額煙酒,將受到沒收、重罰、甚至監禁等處罰。
如攜帶有以下物品應如實主動向海關申報,并從紅色通道(GOODS TO DECLARE)通關:個人使用物品數量不合理,隨身攜帶總值超過2萬泰銖的物品或被用于商業、貿易的物品;佛像、文物、宗教藝術品、植物、活體動物、寵物、動物制品、武器、軍火等是出境前應取得泰國主管部門出口許可的物品。須申報物品而未申報的會被處以該物品和應繳稅金相加后總值4倍的罰款,或10年以下監禁,或兩者并罰,且未申報物品將被沒收。
以最常見的香煙、酒類罰款為例,泰國海關通常做法為: 按各品牌香煙的每包銷售價格加上從價稅(1包銷售價格100銖以上從價稅為40%)和從量稅(1根煙約1.2銖)。酒類物品,按各類酒的銷售價格加上從價稅和從量稅(按酒精度和容器量計算)。旅客所攜帶的全部煙酒量為基數處以各種稅率的罰金。如拒繳罰金,將交警方立案處理,再由法院判處有期徒刑。
嚴禁攜帶以下物品出入境泰國:麻醉劑、毒品、色情物品和書刊、假幣、假冒盜版商品、和受保護動物。泰國法律規定,攜帶或走私毒品最高可判處死刑。切勿為他人攜帶物品或行李,防止內有毒品或其他違禁品而觸犯法律。
更多信息,請點擊訪問泰國海關網站:www.customs.go.th/或泰國國稅廳網站:https://www.excise.go.th/
二、檢驗檢疫
游客攜帶植物、活體動物、寵物、動物制品等入境泰國,須事先向泰國農業部申請,獲準后憑動植物檢驗檢疫合格單向泰國海關辦理通關手續。嚴禁攜帶豬肉及豬肉制品入境泰國。
三、金融管制
泰幣:旅客攜帶45萬以上泰銖入境或5萬以上泰銖出境,須向海關申報。旅客前往緬甸、老撾、柬埔寨、馬來西亞、越南、中國云南攜帶泰銖金額不得超過200萬泰銖,超過45萬泰銖須向海關申報。
外幣:可攜帶任何外幣出入境泰國,總額如超過等值1.5萬美元,須向海關申報。
特別提示:出入境時應配合海關、移民官員檢查,如實申報。溝通時應保持冷靜和理智,避免出現過激言行,以免帶來不必要的麻煩。

